由 阿毛 發表於 週三 3月 20, 2002 3:34 pm
電視兄
不會一桿子打翻一船人的
只是不會對那個題目繼續
謝謝你還特別來說
thanks
不過對您版主有點疑問
上回您置頂的規則裡說的很明白
有人身攻擊的文要刪掉
談耳機扯到它老兄不喜歡台灣人算不算人身攻擊?
還要呼籲「外人」來欺負他?
一邊說不喜歡
一邊說同根生
一邊說外人
這是標準的口蜜腹劍兩面手法
兼迫害妄想症
真像清末的白蓮教
最後
對您不能刪掉人身攻擊的部份仍然感到失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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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響跟劇場,都是一種虛擬性的真實:P
由 阿毛 於 03/20/2002 15:55:08 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