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ENSCH 寫:完蛋了,以後信用卡不能刷太多,不然用ATM繳款要分好幾天,網路購物也不能買太貴的,不然光是轉帳就要等好幾天∼
想想我們的政府還真厲害,抓不到詐騙集團,就改成限制大眾轉帳的額度∼
政策立意是好的,但需要配套措施。比如家人的帳戶不需設就是約定帳戶之類的。水電等有公信力行號的轉帳可以不限之類。
為了一時的方便,對自己的錢就採取不慬慎的態度我認為是不可取的。常看到網路交易,很多人連對方是圓是扁都不知道,10萬元就匯出去了。就風險比上與店面貨差價而言,值得嗎?更可悲的是還有人把錢匯到國外去以致求助無門。只為了貪小便宜。
台灣的金融管理只有一個"散"字可言,我妹妹被詐騙集團騙去atm操作,他想帳戶裡沒錢應該沒有關係。結果他的提款卡有現金卡功能,銀行竟然當場借錢也能轉帳(沒有任何提示喔),當場損失7萬加手績費(結果又算到我頭上)。詐騙集團已經可惡了,銀行還借錢給你去讓人家騙。這筆帳倒底要算在誰頭上?
確實,我們不能因為會發生火災就把房子都拆了。但把火局限在一定的使用範圍是必要的吧。
我覺得非約定轉帳有存在的價值。但這是在有良好配套措施的前提下。
來往次數少的帳戶限制在一萬以下也只是一個的配套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