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發表於 :
週六 1月 05, 2008 12:57 pm
由 cnijney
現在的AA已經和諧許多了,但想當初之前...
何止筆戰,包括人身攻擊樣樣都來了,簡直要世界大戰了。


發表於 :
週六 1月 05, 2008 11:20 pm
由 Terencecool
筆戰跟罵人是兩碼子事情...
戰,通常會有個目的
以自身觀點說服別人為最常見之項目
當然也有純為爭一口氣而戰的人
在激烈的言詞交鋒中
創造出無數名句與哲學
罵人只是其中一種手段罷了
而且通常是沒在正面對決的時候使用
且宣洩個人情緒成分居多
很難以達到說服別人之類的目的
不全然好,也沒有壞到哪去
只是使用此項技能需注意法律規範罷了...

發表於 :
週二 1月 08, 2008 9:43 am
由 cnijney
我是選 "誇張".....
如果腦殘能定罪,這樣講人家是丁丁的話不知道會不會耶...


發表於 :
週二 1月 08, 2008 8:27 pm
由 cnijney
我可不可以跟法官說,我覺得他是人才,所以誇讚他是丁丁。


發表於 :
週二 1月 08, 2008 8:29 pm
由 阿榮
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
發表於 :
週五 1月 11, 2008 8:13 pm
由 阿榮
nettyu 寫:阿榮 寫: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人才
其實是腦殘

n兄.. 你不能這樣講啦.. 這樣會得罪很多人的...
應該要說...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腦殘
其實是人才
